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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論文延後公開說明


論文延後公開規定

  1. 學位授予法第16條著作權法第15條第2項第3款規定,紙本論文一般推定為「立即公開」,圖書館得將學位論文上架公開閱覽。但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,應檢附證明文件,並經指導教授與系所主管認定者,學位論文得延後公開。延後公開須訂定合理期限,至多為5年。如需繼續延後公開,其論文延後公開期限應經學校權責單位審定。
     
  2. 依教育部114年6月4日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函,114學年度(含)起,學生 (1) 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;(2) 學位考試時,須填妥「實踐大學紙本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(pdf / odt / docx)」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經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後,送系所主管簽名,最後加蓋系所章戳。
     
  3. 於圖書館繳交論文時,應注意下列事項:

(1) 符合申請條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
論文依法以公開閱覽為原則,如有專利、機密或其他依法事由需延後公開論文,請填寫延後公開申請書,請仔細填寫,不可僅註明「涉及機密」。
申請條件說明:

  • 經圖書館向國家圖書館及教育部確認,「機密」係指屬於國家機密之內容。若論文涉及此類機密資訊,得依規定申請延後公開。
  • 涉及專利申請事項:若論文內容涉及專利,申請人須提供專利申請案號或專利申請書文件等正式證明,以確認延後公開之必要性。
  • 依法不得提供者:若論文內容因契約、保密協議或其他法令規定而不得公開,申請人應檢附合約或保密協議影本,並註明相關法源依據或條文,以作為審核依據。

(2) 「延後公開申請書(影本) 」裝釘在每一本紙本論文的書名頁之前。

延後公開論文繳交注意事項2延後公開論文繳交注意事項3

(3) 請將「延後公開申請書(正本) 」+「相關證明文件」一併繳交至學校圖書館,學校圖書館會協助送存至國家圖書館。

(4) 申請書的電子檔及相關證明文件上傳到學位論文系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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