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還書、預約續借
借閱 /借閱期限
本館館藏資料因類型不同,借閱期限也不同。
借閱資料需準時歸還,逾期需繳交逾期罰款(每日每件2元計(不含閉館日),以此累加,罰款每件最高以新臺幣三百元為限。
圖書借閱 | ||||||||||
身分 | 借閱量 | 期限 | 續借 | |||||||
專兼任教師 | 30冊 | 60天 | 2次 | |||||||
碩士班學生 | 30冊 | 60天 | 1次 | |||||||
大學部學生 | 20冊 | 30天 | 1次 | |||||||
職員 | 30冊 | 60天 | 1次 | |||||||
校友、學員及社區人士 (需繳交保證金) | 3冊 | 14天 | 1次 | |||||||
不可外借的圖書資料 | ||||||||||
資料類型 | 統計資料 | 參考書 | 教師著作 | 樂譜 | 期刊 | |||||
代碼 | S | R | T | M | ||||||
視聽資料借閱 | ||||||||||
身分 | 借閱量 | 期限 | ||||||||
教師/職員 | 2件 | 3天 | ||||||||
大學部學生、研究生、交換學生 | 限館內使用 | |||||||||
校友、學員及社區人士 | 不開放借用 |
專案外借
不外借之館藏資料,如因公務或教學上之需要,亟需外借者,可申請專案外借:
1.各單位因教學需求,得申請專案外借一般性圖書。
*借閱時間最長以一學年為限,次一學年得重新辦理借閱手續。
*借閱時須由單位主管出具證明,說明外借理由,並負責圖書資料安全,及遺失或損壞之賠償責任。
2.本校教職員因教學或專案需求,得申請外借圖書、視聽等資料,於課堂或業務上使用。
*借閱件數至多二十件,借期以一學期為限。如需繼續借用,需重新辦理借用手續。
*借閱前應填妥館藏專案外借申請單,由單位主管簽名。借閱教職員應負責資料安全,及遺失或損壞之賠償責任。
續借
1.當您想延長資料的借閱期限時,可申請「續借」!續借的動作,需在到期日前三天內完成,可自行上網或親洽圖書館。逾期就無法辦續借了。
2.以下幾種情況無法辦續借:
*視聽資料不提供續借 *已有其他讀者預約該資料
*逾期罰款未繳清 *已被停止借書權利
*續借次數已滿(教師2次,其他身份讀者1次)
3.續借方式:上本館網站自行辦理:至圖書館首頁下方,點選「查詢個人借閱記錄」→輸入「個人帳號與密碼」,再針對各筆借閱圖書點選「續借」。
預約/跨校區借書
1.當您想借的圖書已被其他讀者外借時,可以辦理「預約」手續,待資料歸還後,會為您保留在圖書館服務台3天,讓您方便借用。
2.台北校區的讀者要借閱高雄校區的圖書,同樣可以利用「預約」的功能,把書調來台北,使用完畢,直接歸還台北圖書館即可,完全免費。
3.操作方式如圖,在該筆書目中點選「預約」鍵,並輸入個人帳號密碼後,確認取書館別後,即可完成。當您預約的資料到館時,圖書館會E-Mail通知信給您,您再前來取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