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在2024年5月10日(五)以前借閱或續借的圖書,請以系統的應還日期為依據,系統不會自動延長借期,為避免逾期產生罰款,可使用校務系統的帳號密碼登入查看借閱紀錄,於到期日前辦理歸還或續借。
2. 以下情況將無法續借:
3. 持館際借書證及其他短期借書證者,仍請依系統顯示之歸還日期為準。
4. 課程用書(期限1天)、視聽資料(教職員期限3天)、館際借書證(依合作館規定)將維持原本借期,不適用於本服務。
5. 應屆畢業生請於辦理離校前,清還所借館藏及逾期罰款(含本校以及館際合作單位)。